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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民服務流程

行政相驗申請服務流程


行政相驗申請服務流程
先取得原就診之醫師診斷書→電話洽詢及預約→醫師到場相驗→繳費→領取死亡證明

1.民眾或代理人親自或打電話衛生所服務台值班人員
2.請申請人準備
  ►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往生者身分證
  ►.與死亡相關之病摘或診斷書(健保卡)
  ►填寫行政相驗申請書(可協助填寫)
2.病死、自然死亡或不確定者要備妥最近就醫之病歷摘要(請喪家儘可能準備,提供參考)非病死或非自然死亡者報請司法相驗
3.聯絡醫師,協調雙方可接受時間,家屬與醫師確認前往時間及交通工具
4.醫師檢視往生者  病死或自然死開立死亡證明書
5.費用:規費50元及證明書費10份250元(多一份加收10元)    
►  (疑)非自然死或病死報請司法相驗